发布时间:
2019-12-25 19:30
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
黔教基发〔2014〕286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青少年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形成的全过程,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崇尚国学、提升素质的热情,凝聚青春正能量,为构筑贵州精神高地、助推贵州同步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现就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抓好高等学校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一是以制度为保障。各地要结合我厅已制定下发的《贵州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国学经典进课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组织实施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品牌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范围。开展高校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二是以课堂教育为抓手。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加强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课程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贵州省情教育等课程教学中,让学生在课堂上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开设覆盖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等方面的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贵阳市孔学堂共同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选讲”通识拓展选修课。试行贵阳花溪片区高校与贵阳开学堂合作,鼓励广大学生到贵阳孔学堂听讲座计学分。我厅将组织制定“修身课”实施方案,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高校通识教育中开设“修身课”。三是以活动为载体。通过大学生校园文化月活动、“弘扬国学?传诵经典”中华优秀传统经典朗诵会、开设“道德讲堂”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四是以学科建设为基础。通过学科建设,提升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科研水平,加快培养本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层次人才。目前,我省已由贵州师范大学牵头整合省内外相关专家建立了“贵州阳明文化研究院”,并已列入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力争入选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二、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一是分学段有序推进。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小学中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二是纳入课程体系。各地各校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各中小学校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并利用中小学“道德讲堂”、学校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通过邀请“五老”人员作讲座、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等方式,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学科渗透。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重点在德育、语文、历史、地理、艺术等学科教学中适当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使学生感受、认同、接受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组织中华经典诵读、传统文化知识竞赛、传统文化展演、书画比赛、评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示范学校等活动,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持久开展。中小学校要通过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团、传统节日组织学生参观孔学堂、博物馆、纪念馆等传统文化校外活动场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宣传栏、黑板报、专题网页等形式,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学生课余生活。五是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考中的比重。各市(州)在制定2015年中考方案时,要落实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考比重的具体措施,并将中考方案提前报我厅备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确保真正实现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二要建章立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加强和完善课程体系、师资培养、校园文化及实践基地等重要环节的建设,建立健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长效机制。三要形成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四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情况纳入教育教学评估考核和学校德育工作考核之中,列为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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