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25
来源:
黔教办函〔2017〕81号
各省属高校,厅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向纵深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打破年度评审模式,坚持重能力、重业绩,不拘一格评价人才。
二、申报对象
2016年1月1日以来,从外省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急需紧缺人才(须具备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急需紧缺人才须用人单位提供引进说明1份,并加盖同级党委组织或政府人社部门公章。
三、评审原则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贡献及其发展潜力,按照现行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申报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工作以来)能完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等不计入其业绩、学术范畴,但可供评审时参考)。
四、推荐审核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并在本校(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确保把真正有能力、有实绩的引进人才推荐出来。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7年6月26日-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管理处(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楼2114室)。
3.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有关要求》(见附件1)填写、装订,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按学校(单位)进行统一上报,各学校(单位)请于6月29日前将《贵州省“绿色通道”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电子版(excel格式)及盖章扫描件上传我厅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2.国家和我省已开展“以考代评”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3.按规定需具备准入资格的系列(专业),申报人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从事教学工作、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可先申报参加评审,若评审通过的,待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资格手续)。
4.政策性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将于2017年7月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请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对审查结果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如实反映相关情况,由省职称工作机构核实处理。
5.本通知和有关表格可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文件通知”栏下载(网址:http://www.gzsjyt.gov.cn/)。
6.评审费由各学校(单位)按规定收取后统一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联系方式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0851-85837326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洪莺,联系电话:0851-85283558
3.贵州省“绿色通道”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4.贵州省推荐申报高教、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资格审查表(样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