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26
来源:
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工作预案,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学校安全,确保学校不发生消防、偷盗、食品卫生、交通、传染病流行病爆发、校园暴力等安全事故。
2、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法治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负责校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
4、指导、督促相关处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检查验收,注意发现隐患和漏洞,并及时排除、堵塞。
5、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6、负责学校门卫及校内巡逻的管理工作。尤其要经常督查门卫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把好校门口人员出入,严防侵害师生的暴力行为发生。
7、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文体活动秩序和安全的维持,安排好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工作,确保校内人身、财产的安全。
8、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9、贯彻“指南”,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教职工“人岗双责”任务。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处理事件要作记录,建立健全安全台帐。
10、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协助公安民警、交通检查,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