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工作顺利展开,现将面试、体检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面试、体检地点
面试统一安排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地址为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103号(南天酒店旁)。
体检统一安排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地址为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 67号。
二、面试、体检需携带材料
(1)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须到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2)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证明(考生到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开具此证明)。
(3)《2021年贵州省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健康承诺书》。
(4)准考证、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三、面试时间及批次划分
面试时间为7月4日至7月7日,划分4个批次进行。
①第一批次为7月4日全天,上午08:00开始,11:50 结束;下午14:30分开始,17:50分结束,主要对贵阳市(含贵安新区)、安顺市、黔南州考生进行面试;②第二批次为7月5日全天,上午08:00开始,11:50 结束;下午14:30分开始,17:50分结束,主要对遵义市、铜仁市、六盘水市考生进行面试,视情参加7月5日上午体格检查;③第三批次为7月6日全天,上午08:00开始,11:50 结束;下午14:30分开始,17:50分结束,主要对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考生进行面试,视情参加7月6日上午体格检查;④第四批次为7月7日上午,08:00开始,11:50 结束,主要对因故未参加面试的各市(州)考生进行面试,参加面试考生需空腹,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格检查。面试由军队院校派遣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四、面试的主要内容及复议程序
主要考查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基本素质能力。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面试小组组长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工作期间,设立考生权益申诉复议组,由2名面试组长,省招生考试院1名主管人员,省军区招生办公室1名参谋、1名纪检干事和到场家长代表组成。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并向面试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小组组长报告复议组后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复试结论为最终面试结论。
五、面试工作中的考生家长代表招录流程
面试期间严格落实家长代表监督制,家长代表招录流程为:①考生家长拨打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咨询和举报电话(0851-85780133)进行报名,提供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说明14天以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活动史,报名起止时间为6月29日至3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50);②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定10名家长,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日至2日,期间未收到异议则确定为家长代表。家长代表于面试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经身份核验后,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方可进入面试现场,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流动式监督。
六、体检时间及批次划分
体检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划分3个批次进行,原则上每天体检不超过350名考生。①第一批次为7月5日,08:00开始,主要体检7月4日面试合格考生,若7月4日面试合格考生不足350人,则从 7月5日面试合格考生中补足;②第二批次为7月6日,08:00开始,主要体检7月5日面试合格考生,若7月5日面试合格考生不足350人,则从7月6日面试合格考生中补足;③第三批次为7月7日,08:00开始,主要体检7月6日、7日面试合格考生。
七、参加体检考生的注意事项
①保持健康生活规律,不参加剧烈运动或对抗运动,保证充足、有效的睡眠。感冒考生服用感冒药时,杜绝使用含吗啡类药品;②保持正常饮水,不过多饮用碳酸饮料或含糖量较多的饮料。检前3天不宜进食过于油腻或过甜的高热量食物,体检前一日晚19:00以后尽量不要进食、22:00以后避免饮水,参加体检前保持空腹;③进入体检场地前配合预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及正确佩戴口罩,中途严禁私自摘下口罩(包括如厕时间);④尽量着宽松的服装,勿戴隐形眼镜,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戴饰品;⑤检查中应避免互相打闹和追逐,测量血压时,坐姿要正确,尽量放松全身肌肉,防止血压增高;⑥在参加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向检查医生提供相关病史,做过屈光不正相关手术的,需提供诊断证明或复诊证明。因故意隐瞒病史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体检执行标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①体检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标准》全文可在微信公众号“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ID:hp1hjxzz)中查询;②体检按规定项目进行,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如果发现阳性或可疑阳性体征不能确定疾病性质的,经体检组评估、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其他辅助检查项目,进一步明确疾病性质。对体检标准中难以界定或因环境变化容易导致身体指标异常的,第九二五医院将组织集体会诊或间隔复查;③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体格检查属一次性初筛招生体检,不同于健康体检和疾病的临床诊断,可能会出现体检时考生处于某些疾病的潜伏期(窗口期)、一过性体检指标异常、不同医疗机构检测设备、试剂和方法存在差异、体检后出现新发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超标等情况,造成体检结果与录取院校复检或与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九、考生体检结论及复查
考生在体检身高、体重时,检查人员会告知结果,如有异议给予现场复查。血压、心率不正常的,休息20至30分钟后,给予复查。对不正常心电图,给予现场复查,必要时,进行心脏彩超检查,心电图、彩超检查结果留存备案。
参检人员在导诊的指引下,完成所有项目体检,并将指引单交回登记处,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考生体检总体结论于7月7日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如考生对体检总体结论有异议,可在7月8日下午17:00前申请复检。复检主要针对血、尿进行检查,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以第九二五医院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申请电话:省军区招生办公室0851-85780133,第九二五医院0851-85723019。
十、参加面试、体检的有关要求
①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治考核表、2021年贵州省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②考生14天以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活动史,出现过发热、咳嗽等症状,健康码扫码非绿色,或面试体检当日体温超过37.3℃,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保持空腹于7月7日上午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第九二五医院分别进行面试、体检;③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私自摘下,做到听招呼、守规矩,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面试、体检资格;④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除家长代表外,陪同考生的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等工作场所,不得在检录、面试、体检现场外围扎堆逗留,车辆不得停入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九二五医院内; ⑤考生在检录处出示健康码后,将手机交予陪同家长,不得带入面试、体检现场,若无家长陪同,则集中存放在检录点旁手机柜内。
十一、面试、体检工作监督电话
贵州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5780133;第九二五医院监督电话:0851-85723019;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电话0851-85952927、0851-8595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