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26 14:56
来源:
(2017年5月10日)
黄大发,男,汉族,1935年11月出生,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团结村人,195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至2004年,他先后担任过平正仡佬族乡原草王坝村大队长、村主任、村支书等职务,现任团结村名誉村支书。
黄大发同志是全省农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代表,是名副其实的“年份英雄”,也是决胜脱贫攻坚的“时代楷模”。他几十年如一日,把人民作为最温暖的初心、最崇高的信仰,把个人理想融入老百姓的最大梦想之中,凿水渠、开山路,一辈子、一条渠,克服艰难困苦,创造了人间奇迹。20世纪60年代起,他率领群众历时30余年,靠着风钻、钢钎、铁锤这些简单工具,凿出一条绕三重大山、过三道绝壁、穿三道险崖,主渠长7200米、支渠长2200米的水渠,结束了当地长期缺水的历史,被当地群众亲切誉为“大发渠”。水通之后,他带领村民开展“坡改梯”,农闲拼命干,农忙抽空干,昔日的荒山变成了良田,秃岭也种上了果树,草王坝村的稻田从220亩增至730亩,粮食产量从6万斤增至近百万斤,彻底改变了“一年四季包谷沙,过年才有米汤喝”的历史,“大发渠”也因此被当地群众誉为“生命渠”。他带领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修村路、架电线、建学校,改变了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他的事迹传遍了山里山外,感染了无数心灵,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愚公移山精神。
黄大发同志的先进事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号召的鲜明体现。他以不忘初心的坚定信念,不等不靠的责任担当,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清正廉洁的党员本色,践行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刻诠释了贵州各族人民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不屈精神与昂扬志气,展示了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使命担当,事迹令人感动,精神令人震撼。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牢记宗旨、为民奉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激励引领作用,省委决定,授予黄大发同志“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向黄大发同志学习。学习他矢志不移、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不等不靠、自力更生、战天斗地的愚公精神,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不忘初心、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党员本色,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各级党组织要把向黄大发同志学习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其他先进人物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加快赶,走好新时期的长征路,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完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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